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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事業單位今後可“免試”招錄員工

2017-12-21 11: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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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烏魯木齊12月21日電(記者 阿依努爾、周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日前出臺新規,今後,新疆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進一步擴大,可“免試”破格招錄符合條件的員工,以拓寬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招錄渠道。

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根據新疆最新出臺的《關於創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後,新疆區地縣鄉四級事業單位招錄,可根據實際情況,簡化招錄程序,不經筆試,採取面試、考察的方式招錄符合條件的員工,以進一步擴大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招錄適崗的高層次人才。

按照通知規定,符合“免試”招錄的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自治區級和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錄,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錄須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在崗位類別上,急需緊缺專業、脫貧攻堅等崗位可“免試”招錄,自治區級和烏魯木齊市事業單位招錄的“免試”人員,須具有國家重點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此外,地(州、市)、縣(市、區)招錄的“免試”人員,須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而招錄野外艱苦崗位,如煤炭、地質、測繪、考古等崗位,須具有國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通知還要求,各級事業單位在招錄過程中,須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嚴格按照公開招聘相關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避免出現人情招聘、“蘿蔔招聘”等現象。同時,事業單位在招錄過程中,可根崗位特點,增加專業測試、試講等方式,多方位考察招錄人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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