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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十方面33項措施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

2017-12-23 08:19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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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廣州市關於落實廣東省降低製造業企業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包括十方面33項措施,每年預計為製造業企業降低40億元成本。

在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方面,廣州將依法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輛車船稅、購銷合同印花稅等徵收標準。在降低土地成本方面,《實施意見》明確了工業用地工業規模和創新用地供應模式。比如,每年安排不少於5000畝用地指標專門支持工業項目,確保中長期內全市工業用地佔城市建設用地比重不低於25%。同時細化工業用地使用權彈性出讓、先租後讓政策,以先租後讓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租賃期滿達到合同約定條件並通過績效評估,原租賃企業可申請轉為協議出讓。

廣州還將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允許條件成熟的産業園區開展産權分割試點、簡化工業用地擴容手續、免收超容積率地價、解決用地歷史遺留問題等。

在降低企業社會保險成本方面,《實施意見》對養老、工傷、失業、醫療提出具體貫徹落實政策。比如,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降低醫保繳費比例。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統一部署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並將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在2020年之前從8%逐步降到6.5%左右。

降低用電成本方面,廣州將推進售電側改革試點、取消或降低部分電力收費項目和隨電量徵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落實省蓄冷電價政策等。

降低運輸成本方面,主要是將省合法裝載貨運車輛通行費8.5折優惠政策延伸到部分市屬國有全資高速公路路段,停止審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費項目。

在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廣州將壓減投資立項審批時限,落實省權限範圍內工業産品的“先證後核”和“承諾許可”審批模式的獲證企業的後續監管職能,簡化符合條件的産業園區建設項目審批,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和服務收費等。(記者/昌道勵)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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