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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設立“黑名單”懲戒農産品質量違法行為

2017-12-23 15: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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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2月23日電(記者 王井懷)記者23日從山西省政府法制辦獲悉,該省出臺《農産品質量安全“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把危害農産品質量安全的生産經營者及其責任人拉入“黑名單”,每年公佈一次。

該辦法規定,農産品和農業投入品生産經營者的多種行為可列入“黑名單”。這包括: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或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超範圍、超劑量使用農業投入品或未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規定,對人造成重大傷害;收購、販運、屠宰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動物肉類及其産品;非法使用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等農産品質量標誌等。

對列入“黑名單”的生産經營者,各類農業扶持項目三年內不予支持,取消其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農業標準化示範園區(場)等資格,屬於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的給予摘牌,從示範社名錄中除名等。

據悉,每年的1月20日前,山西省相關部門確定上一年度“黑名單”目錄,通過媒體公佈,並向財政、食藥、金融監管等部門通報相關信息。該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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