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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強化“煤改氣”過程中
安全風險管控

2017-12-24 19:40 來源: 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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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通報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情況,要求強化提高對“煤改氣”過程中安全風險的認識,加強變更過程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相關規程要求,嚴格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強化安全教育培訓。

2017年12月19日9時15分左右,位於山東省濰坊市的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日科化學公司)年産1.5萬噸塑料改性劑(AMB)生産裝置發生爆燃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傷。該起事故是山東省繼臨沂金譽石化公司“6•5”重大爆炸事故之後發生的又一起性質嚴重、影響重大、教訓深刻的典型事故。國務院領導同志對該起事故作出了重要批示,強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肅查處問責,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經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氣通過新增設的直接燃燒加熱系統串入了乾燥系統,並與乾燥系統內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在啟動不具備啟用條件的天然氣加熱系統的過程中遇點火源引發爆燃。事故詳細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為,該起事故暴露出企業安全風險意識差,對“煤改氣”産生的安全風險辨識不足,變更管理缺失,新增的天然氣加熱系統未經正規設計,沒有操作規程,有關管理及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不滿足安全生産要求,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煤改氣”過程安全重視不夠、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據了解,天然氣主要成分為甲烷,為無色無味的易燃氣體,爆炸極限為5%~15%,與空氣混合極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危險性大,被列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近年來國內外先後發生了多起天然氣引發的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天然氣作為加熱介質時,其相應裝置的工藝流程、控制手段、操作方式、安全要求與煤作為加熱介質時完全不同,安全管控難度明顯增大,安全要求隨之增高。

為深刻吸取該起事故教訓,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促進全國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形勢穩定好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要求,要強化提高對“煤改氣”過程中安全風險的認識,高度關注“煤改氣”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安全風險預判,有針對性的採取應對措施,及時削減管控安全風險。準備實施或正在實施“煤改氣”的化工企業,要立即對改造方案進行風險辨識,根據辨識結果,進一步完善改進安全風險管控方案;已經完成改造的化工企業,要立即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存在問題的要立即進行整改。相關天然氣供應企業要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對化工企業“煤改氣”工作的技術指導和支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涉及“煤改氣”的化工企業進行全面摸底排查,督促指導有關企業嚴格落實相關要求,確保“煤改氣”安全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指出,近年來,變更管理不到位已成為引發化工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要加強變更過程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相關規程要求,化工企業涉及“煤改氣”的項目必須按照要求,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相應的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安全儀錶、自動化控制必須符合相關標準規範和安全要求;項目投用前必須編制操作規程,操作規程要對天然氣投用過程中的吹掃、分析、點火等關鍵步驟提出明確要求;所有操作人員培訓合格方可上崗操作。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對相關企業的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責令停産整頓,並依法進行處罰。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強調,要嚴格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強化安全教育培訓,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相關專業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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