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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認識 加快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個人信息保護工作

2017-12-27 09: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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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6日電(記者 王思北)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6日分組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網絡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我國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形勢嚴峻,引發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關注與熱議。

報告提出,網絡安全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福祉。網絡安全法是今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一部新制定的法律實施不滿3個月即啟動執法檢查,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中尚屬首次。

與會人員普遍認為,執法檢查突出重點,在方式方法上有所創新,報告對成績、問題總結分析實事求是,提出的措施和建議很有針對性。

“檢查發現,有的互聯網公司和公共服務部門存儲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但安防技術嚴重滯後,容易被不法分子竊取和盜用。當前在一些地方,利用網絡非法採集、竊取、販賣和利用用戶信息已形成黑色産業鏈。”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勝俊向人大常委會會議作報告時表示,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形勢嚴峻。

對此,侯義斌委員十分認同。“我自己在實際中的感覺是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形勢十分嚴峻。網絡用戶個人信息的洩露和倒賣到了十分猖獗的程度,形成了各種各樣的網絡個人信息倒賣産業鏈,對全體公民的信息安全構成了嚴重的威脅。”他説。

“我們的手機經常會收到騷擾信息和擾亂電話,也不知道向哪個部門投訴,特別是一些詐騙短信,傷天害理。”全國人大代表林欣欣説,希望設立專門的網絡投訴窗口進行受理,肅清源頭、責任到人。

在何曄暉委員看來,用戶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形勢嚴峻等一些網絡安全問題很大程度上源於對這項工作沒有足夠重視。“要進一步加大關於網絡安全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對於網絡安全的認識,以及安全隱患的憂患意識,形成全民防護的態勢。”何曄暉説。

侯義斌委員建議,有關部門對網絡個人信息的洩露和倒賣進行專項整治,並把個人信息載體的平臺或者機構作為第一責任人,一旦洩露個人信息,機構和平臺必須首先承擔法律責任。

“應儘快制定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標準和操作程序,並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進程。”呂薇委員建議,還要通過獨立的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協會,對掌握個人信息的運營單位或者機構進行個人信息保護的資質審核與認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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