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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12-27 21: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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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7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南英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二、免去杜萬華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三、任命李勇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四、任命黃永維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五、任命楊立初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六、任命李健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七、任命羅智勇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八、任命董華(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九、免去金劍鋒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免去黨建軍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十一、免去虞政平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十二、任命李盛燁、馮姍(女)、曲晶晶(女)、楊輝輝、肖鳳(女)、何東青(女)、翁彤彥(女)、賈偉、劉琳琳(女)、王婷婷(女)、劉艾濤、李加璽、張建英(女)、張劍、章曉瑜(女)、王珅(女)、張眉(女)、吳蓉(女)、佟姝(女)、仝蕾(女)、李紹華、楊軍、夏建勇、邵長茂、邱鵬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三、免去吳少軍、胡偉新、席建華、韓玫(女)、孫延平(女)、王季君、聶洪勇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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