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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通行費可開增值稅電子發票

2017-12-29 07:28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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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我省使用ETC卡或用戶卡通行高速公路交納的通行費或ETC卡充值費,可通過發票服務平臺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能夠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獲取發票和實現稅款抵扣,有利於信息資源交換共享、互聯互通和協同應用,將進一步提升高速公路供給服務質量,全面降低企業稅負,推動實現貨運行業轉型升級。

據了解,開具高速公路通行費發票,只需在電子發票服務平臺(www.txffp.com或“票根”APP)完成註冊驗證,即可自行獲取,憑取得的電子發票就可計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目前,我省所有經營性高速公路增值稅徵收率均為3%。在未實現高速公路路徑精確識別前,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費按照最短路徑收費。

需要注意的是,開具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用戶通行收費公路必須持有與其車輛信息完全匹配的用戶卡或ETC卡方能開具;未辦理ETC卡或用戶卡的現金客戶,暫按現有方式領取紙質票據。

由於全國高速公路網數據傳輸保障能力不一,用戶最長可在實際發生通行費用後的第10個自然日起(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取得相應消費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異常交易除外)。其中通行經營性道路票據可申請抵扣,通行還貸性質路段所打印票據不可抵扣。

通行費電子發票抵扣期限同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相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通行費電子發票後,應在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一個月內多次通行相同路段的,可以申請合併開具一個自然月內的電子發票,不能跨月或跨年。(記者 宋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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