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兩部門關於確定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的通知

2017-12-30 13:22 來源: 知識産權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知識産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於確定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的通知
國知發管字〔2017〕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知識産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強化知識産權創造、保護、運用,加強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根據《關於全面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的指導意見》(國知發管字〔2016〕10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關於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知辦發管字〔2017〕30號)(以下簡稱《申報通知》),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確定20個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含35個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並原則同意各試點城市申報的工作方案。試點時間為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試點期間,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試點城市進行工作指導和跟蹤管理,督促試點城市工作方案按計劃實施;各省(區、市)知識産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充分整合資源,予以政策支持和項目扶持,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城市要按照《指導意見》和《申報通知》要求,根據申報的工作方案,把中小企業集聚的園區作為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的重點實施單位,細化工作計劃,落實專項工作經費,積極開展專利導航和運營工作,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提升知識産權管理水平,優化知識産權服務體系,大力培養知識産權人才,營造良好的知識産權環境。

各試點城市要認真總結推進工程進展情況,于每年年底將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報至國家知識産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同時抄報各省(區、市)知識産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知識産權有關重大事項應及時通過省(區、市)知識産權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向國家知識産權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報告。

試點期滿後,國家知識産權局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試點城市進行考核驗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戰略推進工程試點城市名單

國家知識産權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21日

聯絡人: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管理司  徐俊峰

電  話:010—62086568

郵  箱:xujunfeng@sipo.gov.cn

聯絡人: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  曹宏偉

電  話:010—68205319

郵  箱:caohongwei@miit.gov.cn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