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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下撥中央冬春救災資金

2018-01-03 08:49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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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災區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省政府下撥4.1億元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資金,省民政廳、省發改委等5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全省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17年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實施方案》,採取政府統建、群眾自建、購買置換等辦法統籌推進倒損房屋恢復重建。2017年12月27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下撥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災資金1.12億元,用於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保障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

省民政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高度重視受災群眾過冬生活安排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科學制定救助方案,明確救助項目和標準,幫助解決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的困難。要重點關注倒房重建戶、受災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殘疾人員等困難群體,及時足額將各級安排的冬春救災資金髮放到位。特別要關注交通不便、邊遠和偏僻地區受災群眾的救助,對冬春救助後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受災群眾,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制度解困。(楊明龍 記者劉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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