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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全力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

2018-01-03 13:08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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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省教育廳獲悉,2014年至2017年,全省“全面改薄”(即: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總投入達到303.32億元,截至2017年10月底,“全面改薄”項目已開工面積達1369萬平方米,竣工面積達1254.57萬平方米,開工面積和竣工面積均居西部地區首位,有效改善了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

我省自2014年實施“全面改薄”項目以來,通過建立資金分擔機制、定期通報機制、督導檢查機制等方式,多措並舉推進項目實施。

我省“全面改薄”資金投入實行“中央、省、州、縣”4級分擔機制,中央與地方按5:5分擔,地方分擔部分綜合考慮各地財政狀況差異,將16個州(市)及3個財政直管縣分為4檔確定地方資金分擔比例:1檔省與州(市)按1.5:8.5比例分擔;2檔按3:7比例分擔;3檔按5.5:4.5比例分擔;4檔按7:3比例分擔。地方資金4級分擔機制,在調動地方財政積極性的同時,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財政困難地區的資金配套壓力,充分發揮了中央和省級資金的杠桿作用。

2016年4月底,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對全省16個州(市)開展了“全面改薄”專項督導,實地檢查了32個縣(市、區)的130余所項目學校。2016年底,省教育廳再次在各地“全面改薄”工作自檢自查的基礎上進行重點抽查和實地督導。2017年9月底,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2017年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督導的通知》,形成了每年至少一次的“全面改薄”專項督導工作機制。

針對“全面改薄”工作進展緩慢的問題,省教育廳不定期進行約談,約談對象包括項目實施進展較慢的州(市)教育局長和縣、市、區分管副縣長、縣教育局長,對約談後仍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啟動行政問責。2017年7月,省教育廳對保山市、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4個“全面改薄”項目推進較慢的州(市)教育局長再次進行約談,使約談問責機制落在了實處。

省教育廳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制定了《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20條底線”細化標準》,細化標準逐條解釋“20條底線”指標,要求各地按照“20條底線”指標的要求逐校、逐條推進達標工作,確保按照規定時限完成目標任務。

為切實解決我省貧困地區“全面改薄”項目資金籌措困難的實際問題,省教育廳建立了“全面改薄”工作臺賬,逐縣統計“全面改薄”工作進度,逐縣測算“全面改薄”資金缺口。同時,積極協調省級財政部門爭取更多資金支持,及時向省政府反映困難問題,明確88個貧困縣“全面改薄”縣級配套資金由省、州市按原資金分擔比例承擔,貧困縣的縣級財政不再需要投入“全面改薄”配套資金,實現貧困縣“全面改薄”縣級資金“零配套”。(記者 陳怡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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