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一般納稅人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

2018-01-05 07:53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2月1日起施行
一般納稅人由審批制改為登記制

國家稅務總局1月4日公佈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與之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辦法》相比,此次新公佈的《辦法》在內容上主要有以下變化:

——在取消行政審批方面,《辦法》中取消了稅務機關審批環節,將審批制改為登記制,主管稅務機關在對納稅人遞交的登記資料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後,納稅人即可成為一般納稅人。

——在簡化辦事程序方面,一是簡化了辦理登記所需的資料,由原來的六項減少為兩項,納稅人只需攜帶稅務登記證件、填寫登記表格,就可以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事項。二是簡化稅務機關辦事流程,取消了實地核實環節,對符合登記要求的,一般予以當場辦結。

——在適應稅制改革方面,隨著營改增的全面深入推進,銷售服務、無形資産和不動産已全部納入增值稅應稅範圍,試點納稅人與原增值稅納稅人在銷售額標準、可不登記範圍等方面存在政策差異。因此《辦法》中涉及政策差異的條款內容未列舉明細規定,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按照政策規定”概括。(記者 董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