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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
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

2018-01-05 13:44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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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出臺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
存在以考試方式招生、重點學校或重點班的縣將不予認定

1月4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了解到,為切實做好我區縣域義務教育優質達標縣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日前我區出臺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只有達到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等標準,才能被認定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

據介紹,方案的評估對像是通過國家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認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發展認定後年度監測持續保持較高水平的縣(市、區)。

根據方案,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包括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個方面內容。評估主要內容包括,所有小學、初中規模不超過2000人,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規模不超過2500人。小學、初中所有班級學生數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城區和鎮區公辦小學、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學校)就近劃片入學比例分別達到100%、95%以上。全縣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比例不低於50%,並向農村初中傾斜。留守兒童關愛體系健全,全縣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比例不低於85%。

存在以考試方式招生,存在違規擇校行為,存在重點學校或重點班,教育系統存在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和嚴重違紀違規事件等情況的縣,不予認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縣。評估結果,將作為上級人民政府對縣級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和教育發展水平綜合評估的重要依據。(記者 週一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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