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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
兼併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發佈

2018-01-06 07:5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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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發佈
到2020年底發展培育一批現代化煤企

“到2020年底,爭取在全國形成若干個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億噸級特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發展和培育一批現代化煤炭企業集團。”經濟日報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關於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5日正式發佈,提出通過兼併重組,實現煤炭企業平均規模明顯擴大、中低水平煤礦數量明顯減少、上下游産業融合度顯著提高,進一步優化存量資源配置,擴大優質增量供給,提升煤炭行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據了解,這份意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社部等12部門聯合出臺,以提高供給體系質量作為主攻方向,強調“四堅持”原則,即堅持市場主導、企業主體和政府支持相結合,堅持發展先進生産力和淘汰落後産能、化解過剩産能相結合,堅持做強做優做大主業和上下游産業融合發展相結合,堅持提高産業集中度和優化生産佈局相結合。

在推進煤炭企業兼併重組轉型升級的具體路徑上,《意見》提出了四方面舉措:

——通過支持有條件的煤炭企業之間實施兼併重組。大力推進不同規模、不同區域、不同所有制、不同煤種的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推進中央專業煤炭企業重組其他涉煤中央企業所屬煤礦,鼓勵各級國資監管機構設立資産管理專業平臺公司,對國有企業開辦煤礦業務進行整合,支持煤炭企業由單一生産型企業向生産服務型企業轉變。

——支持發展煤電聯營。支持通過出資購買、控股參股等方式發展煤電聯營,以中東部地區為重點推進購銷關係長期穩定且科學合理的煤電企業聯營,支持大型發電企業對煤炭企業實施重組。

——支持煤炭與煤化工企業兼併重組。鼓勵煤炭與煤化工企業根據市場需要出發實施兼併重組,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促進煤炭就地轉化,發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産品。

——支持煤炭與其他關聯産業企業兼併重組。鼓勵具備實力的鋼鐵企業結合資源需求,與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鼓勵鐵路、港航運輸企業與煤炭企業實施兼併重組,發揮大宗物資運輸的産業鏈優勢,提高運輸保障水平。

“通過煤炭企業的兼併重組,可有效推動過剩産能退出,推進技術進步和升級,實現煤炭資源優化配置,提高煤礦安全生産保障水平,加快‘僵屍企業’處置,實現煤炭産業的優化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運行局有關負責人説。

該負責人表示,對於産能落後、不符合産業政策的“僵屍企業”,堅決停止各種不合理補貼,強化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執法約束,加快退出。到2025年,我國煤炭行業將形成以大型企業為骨幹、先進産能為主體的煤炭供給新格局。

為加快煤炭企業兼併重組進程,《意見》還從支持土地礦産處置,完善煤礦新建項目核準審批條件,嚴格環保、安全、質量標準及技術規模約束,市場融資和債券風險防範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其中,兼併重組企業的土地涉及改變用途的,經批准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轉産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生産性服務業的;兼併重組企業依法依規增擴部分夾縫資源、深部資源和無法新設礦業權的邊角資源也受到支持;省級人民政府可依法合規設立地方資産管理公司,進一步拓寬煤炭企業不良資産處置渠道。(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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