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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嚴禁學校組織、要求、推薦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2018-01-06 15: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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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月6日電(記者 吳曉穎)嚴禁學校組織、要求、推薦學生參加有償補課;禁止學校通過家長微信群等形式公佈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不得統一要求家長購買電子設備……記者6日從成都市教育局獲悉,為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在校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建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長效機制,該市制定了《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切實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指導意見》。

《意見》中對作業管理的要求更加明確。嚴禁教師佈置懲罰性作業,要求教師認真批改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檢查教師佈置的作業並簽字。學校要將作業量控制納入學校常規管理,明確作業研發、審核、總量控制等環節的責任人,推行精選分層等作業佈置改革,建立分年級、分班各學科作業量、學生完成作業時間的統籌和公佈制度。

在作息時間方面,要求小學、初中走讀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不得佔用學生自習及午休時間。

為切實改變“學校減負、家庭增負、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現象,成都提出“嚴禁學校組織、要求、推薦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學校與校外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校外機構有償補課、學科競賽、考(測)試提供場地、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等“六個嚴禁”。

同時,改革考試評價辦法。此外,成都首次對使用移動終端學習的有關事宜作出規定。要求學校不得統一要求家長購買電子設備或需付費的軟體用於上課、作業等教育教學活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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