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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
發票試點工作啟動

2018-01-07 08:29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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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5日發佈通知,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

根據通知,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可以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並代辦相關涉稅事項:一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並辦理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二是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的,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提供內河貨物運輸服務的,取得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水路運輸證。三是在稅務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管理。四是註冊為該平臺會員。

納入試點範圍的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佈的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且試點資格和無車承運人經營資質在有效期內。二是平臺應實現會員管理、交易撮合、運輸管理等相關系統功能,具備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蹤、記錄、存儲、分析能力。試點企業代開專用發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不得作為試點企業。(記者 董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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