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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雙向轉診管理規範出臺

2018-01-10 10:09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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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2017年12月18日獲悉, 江西省分級診療實施政策歷時半年徵求意見,《江西省醫療機構雙向轉診管理規範(試行)》日前印發,明確了患者轉診標準、轉診程序、轉診原則及保障措施,力爭形成合理有序的雙向轉診格局。

雙向轉診如何進行?省衛生計生委提出,醫療機構間要簽訂雙向轉診協議,建立雙向轉診溝通機制,明確轉診流程、技術支持、雙方責任義務,建立、暢通雙向轉診綠色通道,確保醫療服務的連續性,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基層醫療機構原則上按照“逐級上轉”的原則實施轉診,急危重症可越級上轉。

其中上轉的病人,徵得患者及家屬同意後填寫上轉單上報雙向轉診辦公室,可設置在醫務科(處)或改革辦公室。雙向轉診辦公室與上級機構聯絡並經同意後,由醫院安排患者附帶診斷證明、輔助檢查、治療方案等資料轉送上級醫院。

轉入病人接上轉單後在雙向轉診辦公室進行登記,門診就診者實行優先就診、檢查、交費、取藥;提供預約門診檢查;組織會診;需住院者優先安排,由雙向轉診辦公室協調處理住院事宜,安排專人送至病區。

符合下轉條件者,徵得患者及家屬同意後填寫下轉單上報雙向轉診辦公室,雙向轉診辦公室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聯絡同意後,由醫院安排患者附帶診斷證明、輔助檢查、治療方案、預後評估及診治醫生姓名、聯絡電話等資料轉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記者 鐘端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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