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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實行民辦學校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

2018-01-11 09: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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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呼和浩特1月11日電(記者 董璐)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近日發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對民辦學校(含民辦幼兒園、其他民辦教育機構)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

內蒙古明確要求,義務教育階段不得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余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分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舉辦者不取得辦學收益,辦學結余全部用於辦學。此外,舉辦者可自主選擇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對自主選擇為營利性或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依法依規實行分類登記。

內蒙古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完善制度政策,在政府補貼、政府購買服務、基金獎勵、捐資激勵、土地劃撥、稅費減免等方面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扶持,也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公共服務需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稅收優惠等方式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給予支持。

為保證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平穩有序推進,內蒙古對2017年9月1日前批准設立的民辦學校設置過渡期限,通過政策引導,原則上由舉辦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自願做出非營利性或營利性選擇,過渡期內沒有做出選擇的,將默認為非營利性學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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