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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率先建立政府購買律師服務 參與化解信訪矛盾糾紛機制

2018-01-12 07:57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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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財政廳會同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政府購買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服務實施辦法》,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建立起政府買單購買律師服務參與化解信訪矛盾糾紛機制。

這個《實施辦法》的出臺,旨在為深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進一步引導和組織律師參與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充分發揮律師隊伍在保障群眾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實施辦法》明確了政府購買律師服務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購買內容和遵循的原則,對程序、付費標準、資金來源、合同履約、績效考評以及信息公開等方面作了詳細的界定。確定了政府購買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服務合同模板以及公、檢、法部門對疑難複雜案件的認定標準,為各地政法部門在購買律師服務過程中的實際執行提供了操作依據和基本遵循。規定了各部門在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中承擔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即各級黨委政法委做好工作領導,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牽頭組織和指導,公、檢、法部門是政府購買律師信訪服務的購買主體,承接主體為各地具備條件的律師協會或律師事務所,財政部門給予必要經費保障。

《實施辦法》的出臺,有效保障律師作為法律的“明白人”,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參與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途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督促政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對於有效解決群眾涉法涉訴信訪案件訴累、節省有限司法資源、保證正常信訪秩序將發揮積極作用。(記者 孫海玲)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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