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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進一步整治市場亂象

2018-01-15 07:50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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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進一步整治市場亂象
聚焦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等八方面問題

1月13日,銀監會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2018年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産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8大方面。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2017年,銀監會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治理行動,下大力氣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銀行業經營發展呈現出積極變化,資金多層嵌套、盲目加杠桿等不規範行為有所收斂,創新業務持續回歸理性,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序,合規意識和責任意識明顯增強,從高速度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初見成效,既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又為實體經濟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撐。

但是,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當前,金融風險高發多發態勢依然複雜嚴峻,銀行業股東管理、公司治理和風險防控機制還比較薄弱,市場亂象生成的深層次原因沒有發生根本轉變,打贏銀行業風險防範化解攻堅戰的任務仍很艱巨。“在全國範圍內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切實鞏固前期專項治理成果,著力引導銀行業回歸本源、專注主業、做精專業、合規經營、穩健發展。”上述負責人表示。

“過去一段時間,銀行業經營理念以發展為主,對風險防控和合規有所忽視,導致潛在風險積累。”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銀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剛表示,銀行業不斷出現的“資産荒”“負債荒”,主要是因為銀行想快速實現規模和利潤擴張而脫離實體經濟需要造成的。

曾剛進一步解釋,“這種‘荒’更多是預期差異帶來的心慌,監管強化將逐步打消銀行過去不切實際的過度擴張取向,銀行機構適應監管環境,樹立高質量、可持續的發展理念,向經營管理、防風險要效益,渡過強監管陣痛將進入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記者注意到,《通知》對2018年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提出一些具體的、操作性的工作要求,明確設定評估、檢查、督查和整改等環節,以評估檢驗質效,以檢查鎖定問題,以督查確保真實,以整改促進規範。同時,要求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制定可行性、針對性強的實施方案,深挖細查,規範整改,嚴肅問責,並嚴格紀律執行。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屢查屢犯問題、重大案件和風險事件,依法進行處罰,提升監管威懾力。

銀監會表示,穩中求進是工作的總基調,也是做好銀行業監管的重要原則和方法論。穩是基礎,是大局。銀監會既保持戰略定力,落實強監管的政策導向,又充分考慮到金融市場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在守住不發生系統金融風險的底線上求穩,在處置違法違規問題、重大案件和高風險事件上求進;在化解存量風險上求穩,在遏制增量風險上求進,合理把握力度和節奏,預留政策空間,實行新老劃斷。對於存量業務,給予一定的消化期和過渡期,差別化處置;對於新增業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規範,依法查處,堅決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

強監管是否會制約金融創新?“強監管並不阻礙金融創新,反而是有助於真正意義上的金融創新。”曾剛表示,落腳到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定位,以往為追求短期收益或繞開監管的所謂“創新”業務,並不算真正意義的創新、有價值的創新。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總的來看,當前金融創新不是過快,而是相對滯後;不是過多過度,而是相對不足。銀行業出現的一些亂象,不是創新本身導致,而是部分金融機構以創新之名行套利之實,擾亂了市場秩序。“在具體的文件中,銀監會既沒有設定新的監管標準,也不對某類業務或某類機構進行限制,更不會停止合理的金融創新。鼓勵銀行業發展那些有利於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有利於防範化解風險、有利於維護金融安全穩定的創新業務。”(記者 錢箐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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