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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四部門:新增金融資金優先滿足深度貧困地區

2018-01-15 20: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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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記者 李延霞)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15日公佈相關意見,要求金融部門新增金融資金優先滿足深度貧困地區、新增金融服務優先布設深度貧困地區,力爭2020年以前深度貧困地區貸款增速每年高於所在省(區、市)貸款平均增速。

《關於金融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要求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的扶貧再貸款傾斜力度,到2020年力爭每年深度貧困地區扶貧再貸款佔所在省(區、市)的比重高於上年同期水平。

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進完善差別化信貸管理,合理調配信貸資源,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更好滿足深度貧困地區群眾合理融資需求。加強資金籌集使用管理,全力做好深度貧困地區易地扶貧搬遷金融服務。

意見強調,要拓寬深度貧困地區直接融資渠道。對深度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加快審核進度。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扶貧票據、社會效應債券等債務融資工具籌集資金,實行會費減半的優惠。創新發展保險産品,到2020年底,實現深度貧困地區貧困人群醫療補充保險廣覆蓋,政策性農業保險鄉鎮全覆蓋。

意見要求,優先下沉深度貧困地區金融網點,力爭2020年底前實現助農取款服務在深度貧困地區行政村全覆蓋。全面開展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創建,到2020年實現深度貧困地區建檔立卡貧困戶信用體系建設全覆蓋。嚴格扶貧項目貸款審批管理,避免假借扶貧名義違法違規舉債融資上其他項目。

意見強調,優化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對深度貧困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精準扶貧貸款不良率高於自身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2個百分點以內的,可以在監管部門監管評價和銀行內部考核中給予一定的容忍度。健全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加強金融精準扶貧信息對接共享、專項貸款統計,增強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金融政策實施效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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