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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將緊盯四項重點任務打擊五種違規行為

2018-01-18 07:51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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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相關部門和機構積極行動,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紮緊制度籬笆,加強預算硬約束,防範和治理各類金融亂象,引導資金“脫虛向實”。

保險業風險防控與處置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已明晰。1月17日,中國保監會印發《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總體方案》。《方案》指出,用3年時間,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並將“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三類工作任務,細化為21項具體任務,明確落實部門與時間。

“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雖然保險業風險總體可控,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説,從外部環境看,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錯綜複雜,各種風險和矛盾變化的不確定性可能給保險業帶來較大的影響;從行業內部看,保險業正處於防範化解風險攻堅期、多年積累深層次矛盾釋放期和保險增長模式轉型陣痛期的“三期疊加”階段,一些重點領域和重點公司的風險逐步暴露,各類違法違規亂象叢生,特別是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公司治理失效風險、資金運用風險、保險風險、資本不足風險、新型保險業務風險、外部傳遞風險、群體性事件風險等重大風險因素不容忽視,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

《方案》對各項任務列出了時間表和優先級,以達到更加明晰、有效的監管效果。

在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中,有四項任務被列為“三星”優先級,分別為防控和處置少數問題公司風險、防控和處置公司治理失效風險、防控和處置資金運用風險、防控和處置保險業務風險;四項任務被列為“二星”優先級,分別為防控和處置資本不足風險、防控和處置新型保險業務風險、防控和處置外部風險傳遞與衝擊、防控和處置群體性事件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防控和處置資金運用風險,《方案》要求重點防範保險資金違規投資風險,特別是逃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關係人輸送利益的風險。同時,重點防範非理性並購、炒作股票、通過金融産品嵌套違規開展不動産投資、短錢長投等激進投資風險,以及重點防範投資失敗導致大額損失的風險。

針對防控和處置公司治理失效風險,《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三會一層”(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運行情況,重點解決制衡機制缺乏、授權管理混亂、關鍵崗位缺位等問題。此外,嚴厲追究保險公司總經理等高管的責任,著力解決公司內部監督和制衡管理機制形同虛設的問題。同時,全面開展針對股東背景、資質、關聯關係的穿透性審查,嚴查違規代持。

除了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也將成為接下來保險業監管的重點。根據《方案》,監管層將以打擊五種行為作為抓手,一是堅決打擊違規出資和違規股權交易行為,二是堅決打擊違規投資行為,三是堅決打擊非法集資行為,四是堅決打擊數據造假行為,五是堅決打擊銷售誤導行為和理賠難。

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既要有鐵紀律、嚴檢查,還需要有不斷完善的監管制度保駕護航,由此,監管“補短板”接下來也將成為保險業的重要任務之一。根據《方案》,今後將從八方面加強薄弱環節的監管制度建設,即改革市場準入制度、改進公司治理監管制度、改進保險産品管理制度、改進資金運用監管制度、改進現場檢查監管制度、改進保險集團監管制度、改進互聯網保險監管制度、改進償付能力監管制度。(記者 李晨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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