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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精簡小證明 服務大民生

2018-01-19 10:38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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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簡小證明 服務大民生
——我省公安機關清理整頓“奇葩證明”走筆

辦理出國手續需要證明“我媽是我媽”,到銀行領取存款需要證明“我是我”,結婚證在手裏卻被要求出具“已婚證明”……曾幾何時,為了開到這些讓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證明”,群眾不得不在各個部門間來回奔波。

為從源頭上根治“奇葩證明”氾濫問題,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有效減輕群眾辦事負擔,進一步提高為民服務效率和政府公信力,2015年11月,省公安廳主動會同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改進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部門間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將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由過去的51種精簡為9種,並逐一明確了應當出具證明的內容、式樣和具體辦理流程。

據初步統計,清理整頓“奇葩證明”工作開展以來,全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證明由過去的年均20余萬份,減少到現在的不足2萬份;部門間信息交換核查數據量由過去的年均4萬餘條,增長到現在的20余萬條,真正實現了讓“信息流轉”代替“群眾往返”,收到了群眾滿意、社會滿意、辦事部門滿意的良好效果。

減少證明種類,讓辦事群眾省心

“我的父母早些年移居到加拿大生活,以前探親每逢辦理出國手續必不可少的就是親屬關係證明。雖然這個證明辦起來很簡單,但我總覺得戶口上明明白白寫著我的父母是誰,卻非要再‘證明’一下,實在是畫蛇添足。”雖然已經過去了兩年多的時間,但長春市民王先生對以往開證明的情形仍然歷歷在目。

“針對部門政策不統一、信息不共享等實際問題,我們在做好內部調研,全面掌握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種類、數量、涉事部門等情況的前提下,主動加強與政府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最終達成了‘能夠憑法定證件證明的一律取消、沒有政策法律規定的一律取消、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內的一律取消、能夠通過信息交換方式證明的事項一律取消’的共識,實現了派出所出具證明由51種到9種的‘大瘦身’。”省公安廳戶政管理總隊總隊長許輝介紹。

“從前年開始,辦理簽證手續只需要提供本人及其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就可以了。辦的還是原來的事,但沒必要的證明不再開了,我們老百姓辦事省心省力,覺得心裏舒坦。”剛剛辦理完出國探親手續的王先生由衷讚嘆。

加強信息共享,讓政府部門放心

加強部門信息共享是破解“奇葩證明”問題的根本途徑,也是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務能力的必然要求。為此,省公安廳會同教育、人社、民政等部門建立信息交換工作機制,初步實現了“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過去雖然讓老百姓開證明,但卻沒辦法驗證這個證明到底是真是假,可老百姓的事情總得辦,真遇到假證明我們也只能認了。現在雖然沒有了證明,但公民相關信息可以通過網上進行核驗,既提升了部門行政效率,也有效避免了虛假證明問題。”長春市朝陽區政務大廳窗口工作人員小張對記者説。

“部門信息孤島既妨礙了政府部門行政效率的提升,也為權力尋租提供了操作空間。2016年,省委、省政府部署開展社會信息資源整合工作後,我們在原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政府各職能部門間的協作溝通,分批分步整合了各部門掌握的基礎社會信息50多億條,初步實現了海量社會信息的融合匯聚、共用共享,為建設全省社會基礎信息數據庫提供了有力支持。”省公安廳戶政管理總隊政委林莉介紹説。

統一證明式樣,基層民警舒心

“以前,開證明沒有統一標準,要求開證明的單位有時也不清楚到底想要我們證明哪些內容,很多開出去的證明又被辦事部門退了回來。説實話,我們也不想讓老百姓一遍一遍地折騰,可有時真不知道這證明到底咋開才能符合相關要求?”長春市公安局義和路派出所戶籍民警趙建傑對記者説。

“針對工作中困擾辦事群眾和公安機關的證明式樣不統一問題,我們與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門進行反復溝通,對公安派出所出具證明的內容、格式等逐項敲定,最終達成一致意見,統一了9種證明的式樣,解決了過去證明標準不統一、部門認證難的問題,有效解決了群眾在部門間奔波往返的問題。”許輝如是説。

2016年6月,省公安廳積極適應互聯網時代對公安機關服務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吉林“互聯網+公安”綜合服務平臺開通了網上證明辦理功能,群眾只要提供相關材料並按照系統提示操作,就能辦理相關證明並通過郵遞到戶或自取的方式領取,實現了足不出戶網上辦事。(記者 王子陽 通訊員 高世平)

記者手記:

推進簡政放權,提升服務效能,關鍵在於政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主動轉變工作思路,從回應民意角度謀事、從提升群眾滿意度出發幹事。

清理整頓“奇葩證明”,看似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但呼應了社會對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減輕群眾辦事負擔的合理期盼,取得的是遠遠超過事情本身的巨大社會效應。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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