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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和社區建立專職消防隊

2018-01-19 10: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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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1月19日電(陳斌 張丹丹)為進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甘肅省近日出臺《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將於2018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實施辦法明確,村(居)民委員會應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願消防隊伍,鼓勵有條件的農村、社區建立專職消防隊,每月對居民小區(樓、院)、村民集中居住區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公安派出所報告。

“從去年開始,我們就通過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在社區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志願消防隊伍,配備志願者和微型消防車定時巡邏,在預防和減少火災災害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未來計劃建立社區專職消防隊,進一步提升居民區的消防安全水平。”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草場街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主任李德農説。

據介紹,在農村和社區建立的專職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將由消防安全主管部門根據該區域火災危險性,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物資並保障經費,實行24小時值班備勤,實現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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