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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自然災害救助辦法

2018-01-19 11:07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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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記者從自治區政府法制辦了解到,寧夏正式頒布《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將從3月1日起施行,標誌著我區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步入規範化法制化軌道。

寧夏深居西北內陸高原,被騰格裏沙漠、烏蘭布和沙漠、毛烏素沙漠相圍,自然條件惡劣。位於黃土丘陵區的西吉、海原、彭陽、同心等地區,年降雨量在300毫米左右,蒸發量卻在1000毫米以上,自然災害呈現頻次高、區域廣、程度大等特點。與此同時,受災群眾災中、災後生活保障、恢復重建與當前自然災害救助體制不完善、統籌協調機制不健全、綜合救助能力不強等矛盾突出。《辦法》共24條,明確要建立由各級人民政府或者其自然災害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組織領導,民政部門具體負責,其他部門各司其職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機制;明確了設立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物資儲備庫和加強風險預警能力建設的要求,並應將避難場所位置、數量向轄區居民公佈;明確預警響應、應急響應和災後恢復重建的相應措施,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對因災無生活來源、無自救能力,以及住房損毀嚴重無房可住的受災人員給予過渡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同時,規定了救災款物的使用管理原則、措施等內容,救助款物實行專賬核算、專款(物)專用、無償使用,並提出建立重大救災裝備租賃保障機制。(記者 李東梅)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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