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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印發執行

2018-01-19 13:09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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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印發執行
保護土地權益人利益 補償補貼計入預算

18日,由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農業廳聯合製定的《廣東省墾造水田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日前已印發執行,為了充分保護土地權益人利益,補償、補貼計入預算。

《辦法》規定,項目立項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農業、財政部門負責審批。縣級國土資源部門收到建設單位的立項申請後,應會同同級農業、財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並在評審通過後批復立項。經審批的項目立項資料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報送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備案。(記者 盧軼 馮善書 通訊員 肖乃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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