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廣東提高2018—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2018-01-22 10:24 來源: 南方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我省提高2018—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全省約3.2萬名孤兒受惠

經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提高我省2018年至2020年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通知》,進一步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該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這項政策將惠及全省約3.2萬名孤兒。

通知指出,2018年、2019年、2020年全省集中供養孤兒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為1560元/人·月、1685元/人·月、1820元/人·月;散居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為950元/人·月、1025元/人·月、1110元/人·月。

據悉,2017年全省集中供養孤兒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分別為1450元/人·月、880元/人·月。

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按照全省城鎮居民及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增長幅度和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確保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低於全省最低保障標準。要嚴格規範孤兒基本生活供養資金使用管理,保證資金按時足額發放,切實把孤兒基本生活費全部用於孤兒身上。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的,要追回冒領的資金,並視情節輕重依法依紀處理。

在孤兒醫療保障方面,我省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在全國率先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將孤兒納入醫療救助範圍,本省戶籍孤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並按規定享受相關醫療救助。(記者 李強 通訊員 莫冠婷 王超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