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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對煉油領域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2018-01-28 10:0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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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煉油領域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運行〔2018〕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能源局、公安廳、商務廳、環保廳、國資委、國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安監局,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推進誠信建設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7〕15號)要求,加快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推動我國石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聯合開展煉油領域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內容

(一)治理對象。以原油、燃料油為主要生産原料,通過加工煉製生産汽油、柴油等石油産品的,在産能建設、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稅收、經營等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

(二)專項治理重點。

1.違反《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石化産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7號)、《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石化産業規劃佈局方案》(發改産業〔2014〕2208號)等産業政策,擅自開工新建、改擴建煉油裝置。

2.違反《加快成品油質量升級工作方案》(發改能源〔2015〕974號)、《關於進一步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及加強市場管理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349號)等規定,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成品油質量升級改造。

3.已建成投用的煉油裝置,但未依法辦理核準備案、土地使用、安全生産許可、環保許可、質量檢驗、消防驗收等手續。

4.在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稅收等方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未按時完成整改的。

5.違法收購、加工、代為銷售被盜原油、石油産品的。

(三)治理方式。

1.對存在違反上述認定情形的200萬噸/年以下落後産能企業,依法依規責令限期關停;

2.規範200萬噸/年以上煉廠建設生産經營行為。

(1)對違反産業政策,正在新建、改擴建的煉油項目,依法依規責令停工停建;

(2)對缺少開工生産手續的煉廠,責令停産,依法對其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補齊相關手續後方可繼續開工生産;

(3)對未按期完成成品油質量升級的煉廠,依法依規責令停産,完成升級後方可繼續開工生産;

(4)在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稅收等方面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作出行政處罰部門之外的其他部門,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採取罰款、限制生産、停産整治、停業關閉、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並責令限期完成整改。

3.依法依規對收贓銷贓煉油企業給予相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工作安排

(一)歸集煉油行業違法違規失信名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要梳理本行政區域內煉油企業目錄,一是煉油企業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經營範圍等),核實一次加工能力;二是對照上述認定情形,組織對企業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進行全面梳理排查並形成報告(包括檢查的企業名單、檢查結果、擬採取治理方式等),以上兩項請於1月底前反饋至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各地督促限期整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向相關主體下達專項治理整改通知書,在2018年7月底前責令有關企業整改到位,並將整改情況向社會進行公示。各地于2018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將整改工作進展形成簡報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三)反饋總結整改成效。各地在整改期限結束後對整改工作進行總結,對各失信主體是否整改到位進行評估,形成整改報告,並於2018年8月10日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上報情況進行復核。

(四)開展失信聯合懲戒。2018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對擬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主體進行復核,提出正式黑名單,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佈,依據《關於對石油天然氣行業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將正式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主體推送至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煉油行業主管部門和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要密切合作,制定本地區督促整改實施細則,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執法檢查,確保情況真實、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得到及時治理。中央企業要發揮行業引領作用,組織所屬煉油企業積極配合做好治理和整改工作,帶頭推進煉油行業轉型升級。

(二)強化督查問責。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會同公安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及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聯合開展督查督導,督促指導各地和中央企業做好專項治理工作,對治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和企業要進行約談,問題突出的在全國範圍內通報。

(三)做好統籌協調。各地要統籌做好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專項治理與成品油供應保障工作,在確保成品油及相關石油産品穩定供應的前提下,有序淘汰落後産能,嚴控新增産能,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聯絡電話:68505570 68505556(傳真)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公安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國資委辦公廳
稅務總局辦公廳
工商總局辦公廳
質檢總局辦公廳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8年1月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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