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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聯合發佈新修訂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

2018-01-28 10:11 來源: 國土資源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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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簡稱《考核辦法》)。1月25日,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國家統計局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曹衛星出席會議並介紹《考核辦法》有關情況。《考核辦法》重點圍繞突出耕地保護、強化政府責任的基本要求對原考核辦法做了修訂,以實行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為核心,進一步完善了考核實施機制、組織方式與考核內容,確保考核主體有抓手、考核內容有依據、考核標準更完善、考核結果能管用。

一是明確了考核實施主體。《考核辦法》完善了考核依據、主要對象、實施主體等內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以及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負責,省長、自治區主席、直轄市市長為第一責任人。國務院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進行考核,具體由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以下稱考核部門)組織開展,實施部門作用更突出、職責更明確。

二是優化了考核組織方式。《考核辦法》完善了檢查、考核的具體程序、考核報告提交、結果上報應用等內容。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在耕地佔補平衡、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相關考核評價的基礎上綜合開展,實行年度自查、期中檢查、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提出從2016年起,每五年為一個規劃期,期中檢查在每個規劃期的第三年開展1次,由考核部門組織開展;期末考核在每個規劃期結束後的次年開展1次,由國務院組織考核部門開展。考核檢查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法,結果採用評分制。

三是完善了考核主要內容。《考核辦法》完善了考核重點指標、數據依據和考核核查方法等內容。考核主要內容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數量變化、耕地佔補平衡、永久基本農田佔用和補劃、高標準農田建設、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和耕地保護制度建設等方面情況。強調考核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耕地保護實際情況,經國務院批准,下達檢查考核指標。考核主要依據是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以及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分等定級成果。考核部門依據國土資源遙感監測“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以及耕地質量監測網絡,採用抽樣調查和衛星遙感監測等方法和手段,對考核檢查情況進行核查。

四是強調了考核結果應用。《考核辦法》完善了獎懲措施和考核結果應用範圍等內容。國務院根據考核結果,對認真履行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成效突出的省份給予表揚;有關部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土地整治工作專項資金、耕地提質改造項目和耕地質量提升資金時予以傾斜。考核發現問題突出的省份要明確提出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市、縣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同時,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將考核結果作為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工作業績考核、相關考核評價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曹衛星表示,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依據《考核辦法》明確的考核內容,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確保各項考核指標有標準、可量化。今年將適時開展“十三五”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期中檢查工作,期中檢查結果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報,並向國務院報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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