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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國有林場改革成效顯著

2018-02-01 11:09 來源: 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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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國有林場改革成效顯著
實現了森林面積、森林蓄積量和森林覆蓋率三增長

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歷經三年時間,我區國有林場在功能定位、林場定性、機構整合、定編定職、財政支持等改革上實現重大突破,取得了階段性改革成效。全區森林面積由698.25萬公頃增加到802.23萬公頃、全區森林覆蓋率由4.24%提高到4.87%、森林蓄積量從3.37億立方米增加到3.92億立方米,實現了森林面積、森林蓄積量和森林覆蓋率三增長。

2015年,按照國家部署,自治區黨委將國有林場改革列為重要改革任務並要求用三年時間持續推進。自治區圍繞“保生態、保民生”的改革目標,成立了自治區國有林場改革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出改革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推動政事分開,實現管護方式創新和監管體制創新,有序推進了自治區國有林場改革。

目前,自治區25個直屬林場已基本完成改革主體任務,明確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地州、縣市直屬82個林場中,有71個定性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有5個定性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6個為企業。共核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制2466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編制326個。

據介紹,通過改革,進一步提升了國有林場生態環境建設主力軍的地位;林區供電電網升級改造、林區道路、安全飲水、森林防火、管護站點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生態監測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當地政府規劃;國有林場全面建立以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核心的用人機制。各林場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大力發展森林旅遊、林下經濟及特色産業,積極探索建立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管理、監管機制。

通過改革,財政保障逐步落實。國有林場改革補助資金首先用於解決國有林場職工參與社會保險和分離林場辦社會職能問題;自治區財政逐年解決自治區直屬25個國有林場職工機構及人員經費,逐年納入財政預算,享受事業單位職工待遇;將全部富餘職工按照規定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範疇,確保職工生活有保障;同時,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林場職工及其家庭成員納入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切實做到應保盡保。(記者 石鑫)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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