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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再增75個收費病種
實行最高限價管理

2018-02-01 12:35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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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發改委、省衛生計生委、省人社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的通知》,為深入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減輕患者負擔,我省繼2016年25個病種探索按病種收費改革後,結合我省臨床實踐,新增75個病種按病種收費並核定其相應的收費標準,試行期為一年。據悉,我省按病種收費項目達100個。

按病種收費是指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過程的全部費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種規範治療流程接受診療並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床位、藥品及醫用耗材等各項費用。醫院按核定的標準收費,醫保和患者按規定比例付費。

據了解,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此次所列病種收費標準為在昌省直三級醫院指導價格最高收費標準。各地價格、衛計和人社部門可參照新規定並結合當地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服務成本、醫保基金支付水平和患者承受能力等情況的基礎上,具體制定本地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標準。各醫療機構在規定價格的基礎上可適當下浮。(記者 鄭榮林 鐘端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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