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寧夏銀川101個病種將實行按病種收付費

2018-01-22 10:03 來源: 寧夏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銀川101個病種將實行按病種收付費
實行最高限價管理 超支不補結余留用

1月19日,記者從銀川市物價局了解到,銀川市二級公立醫院將於2月1日對101個病種試行按病種收付費,進一步引導公立醫院加強管理、規範醫療行為,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目前,銀川市物價局正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超支不補,結余留用。患者接受按病種收費的病種診治,與醫院按病種費用標準結算費用,産生的實際醫療費用超出病種收費標準的部分,由醫院自行承擔。

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臨床路徑管理接受規範化診療,直至達到臨床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醫療機構不得向患者另收其他費用,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費用轉為門診收費。實行按病種收費的病種,不再按項目收費,醫療機構不再向患者出具“每日費用清單”,但應保留相關醫療費用數據。

醫保方面,列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種費用,由醫保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比例為7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比例為70%;已參保的住院患者,由醫保統籌基金和患者按規定政策分別承擔費用,未參加或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患者,不享受報銷權利,所有費用由個人承擔;按病種收費管理規定可另行收費的高值耗材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醫保有關政策規定結算;參保患者自願選擇超出參保地基本醫保支付標準的床位費,不計入按病種收費標準,醫院可另行加收,不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由參保患者自行承擔;協議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實際報銷比例及次均住院費用增長率不作為病種分值結算的考核指標。

根據規定,凡接診符合臨床路徑準入條件的病種,包括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在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一律納入按病種收費管理,醫療機構不得以變換主診斷等方式規避臨床路徑管理。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治療過程中,需要實施病種中兩個及以上病種主要操作/治療方式,或因合併症、並發癥、患者病情較重、體質特殊等原因,導致實際診療路徑明顯偏離病種臨床路徑等情況的,退出按病種收付費,採取適宜的方式繼續治療,仍實行按項目收費、醫保按原付費方式結算。原則上,各病種退出率應控制在15%以內。(記者 張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