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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近岸海域環境持續改善

2018-02-03 19:4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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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2月3日電(記者 周穎 荊淮僑)廣東省環保廳近日發佈《廣東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擬從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近岸海域環境監控等方面,持續推動近岸海域環境質量改善。

近岸海域環境污染是中國海洋生態環境一直以來面臨的“痛點”問題。國家海洋局連續兩年發佈的2015年、2016年中國海洋環境狀況公報指出,中國海洋生態環境狀況基本穩定,但是近岸局部海域污染嚴重,海洋環境風險依然突出。

廣東大陸海岸線長,其部分近岸海域環境污染嚴重,面臨的海岸帶生態環境壓力更為明顯。近年來,借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東風”,推進區域生態環境治理也成為三方交流合作的重要主題。

為加快近岸海域污染綜合整治,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近岸海域環境持續改善,該徵求意見稿提出,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入海污染物總量控制。突破行政區限制,合理規劃佈局入海排污口;在海域水環境質量較差的地區,實施環境容量總量控制。對水環境容量不足和海洋資源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大力減少陸源污染物排放,通過綜合整治實現海域水環境質量持續好轉。

海洋環境監控是海洋環境保護的“哨兵”。該徵求意見稿提出,加強粵港澳大灣區近岸海域環境監控。堅持協同共治、標準先行的理念,共同建立近岸海域環境質量標準體系。開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頭治理及監測,建立健全清理防治協調機制;研究構建粵港澳大灣區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水質監測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大灣區近岸海域重大污染事件通報和區域潛在環境風險評估、預警及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區域突發海域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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