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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省份1/4面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

2018-02-13 07:26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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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近日批准京津冀3省(市)、長江經濟帶11省(市)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共15個省份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按照《關於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中辦、國辦于2017年1月聯合印發實施)提出的時間表,其他16個省份將於2018年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最終形成生態保護紅線全國“一張圖”。

記者從國家環境保護部獲悉,北京市等15省份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約61萬平方公里,佔15省份國土總面積的1/4左右,主要為生態功能極重要和生態環境極敏感脆弱地區,涵蓋了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世界文化自然遺産、濕地公園等各類保護地,基本實現了“應劃盡劃”。

如何理解“應劃盡劃”?環境保護部生態保護紅線技術專家委員會主任、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所長高吉喜認為,劃定生態保護紅線一定要以構建國家生態安全格局為目標,採取定量評估與定性判定相結合的方法。“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的基礎上,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重要性、生態環境敏感性來識別紅線範圍,確保佈局合理、落地準確、邊界清晰。”

在高吉喜看來,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還要統籌考慮自然生態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結合山脈、河流、植被、地貌單元等自然邊界以及生態廊道的連通性,儘量避免生境破碎化,加強跨區域間生態保護紅線的有序銜接。

根據構建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格局、提升生態保護能力和生態系統完整性的需要,生態保護紅線佈局應不斷優化和完善,但前提是“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對此,高吉喜強調:“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後,並非不能有任何人類活動。要保護好生態環境,必須堅持嚴格監管、生態補償和合理利用——也就是説,在一定程度上,保護與開發完全可以協調。”

目前,發展改革委已批複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建設,總投資2.86億元,前期土建工作已開展,預計2020年年底前建成。“監管平臺將依託衛星遙感手段和地面生態系統監測站點,形成天-空-地一體化監控網絡,及時評估和預警生態風險,實時監控人類干擾活動,一旦發現破壞生態保護紅線的行為立即依法依規處理,以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環境保護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程立峰表示。

為深入推進生態保護紅線劃定與嚴守工作,環境保護部、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及時啟動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在重要位置和拐點豎立標識標牌,實現生態保護紅線準確落地。“此外,還要根據生態功能定位,明確生態保護紅線差別化的用途管控、準入清單、生態保護補償、評價考核等政策措施,最終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程立峰透露。(記者 張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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