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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鼓勵事業單位人員通過挂職等形式創新創業

2018-02-25 14: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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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2月25日電(記者 黃涵、李亞光)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青海近日出臺新政策,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挂職、參與項目合作、離崗創業等形式,創辦科技型企業或到企業開展創新創業工作。

青海地處西部欠發達地區,技術和人才短缺,創新水平和創業層次普遍較低,創新創業服務能力較差、活力不足。近日,青海出臺《關於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從事科研創新活動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通過挂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在職創辦企業、離崗創業等形式,到企業開展創新創業工作或創辦企業。

意見指出,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業單位的專技人員,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要求的,也可提出申請;事業單位中擔任領導職務人員,在辭去領導職務後,可按專業技術人員身份離崗創業。

意見明確,採取挂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等方式的,所到企業應與事業單位業務領域相近;在職創辦企業的,創業項目須與本人在事業單位所從事專業相關;離崗創業的,須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

為消除離崗創業人員的後顧之憂,青海要求各事業單位在3年內保留離崗創業人員人事關係,離崗創業人員可繼續從原單位領取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冬季取暖補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按照離崗創業前的工資和相關政策規定核定,單位繳費部分由原單位承擔。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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