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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社區和居民住宅區將建微型消防站

2018-02-26 09:37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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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社區和居民住宅區將建微型消防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

記者從2月24日召開的自治區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上了解到,我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社區、居民住宅區將按規定建立微型消防站,履行消防安全巡查、滅火救援、消防演練和宣傳工作職責。

會議審議通過了《自治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細則》,對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相關部門和行業、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職責範圍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實施細則》明確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首次明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成立政府主要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內重大消防安全問題。將消防專業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和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採取招聘、購買服務等方式招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建設營房,配齊裝備。將“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建設規劃,將消防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府民生工程或為民辦實事工程。

《實施細則》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立消防安全組織,保障消費工作經費,安排必要的資金,用於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業務經費支出,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應急救援等職能。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要根據消防安全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願消防隊。《實施細則》明確了公安派出所要配備專兼職消防民警,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實施細則》還明確了不落實消防工作職責予以問責的六種情形。(記者 李東梅 張賀)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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