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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需要進行網上登記

2018-02-27 07:3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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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省財政廳日前印發通知,明確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需進行網上登記,同時規範代理機構委託行為和從業行為,加強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及信用評價。

根據《通知》,社會仲介機構在福建省內從事政府採購代理業務的,應當通過中國政府採購網或其省級分網(福建省政府採購網)辦理網上登記,提供必要證明材料,並承諾對信息真實性負責。採購人應當根據項目特點、代理機構專業領域、監管部門監管意見、投訴檢舉處理情況和綜合信用評價結果等,從代理機構名錄中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嚴禁委託代理機構名錄外的社會仲介機構代理政府採購業務。在代理過程中發現採購人的採購需求存在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歧視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採購政策規定的內容,或者發現採購人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書面建議其及時改正並留存相關記錄。

《通知》要求,加強監督檢查,並組織開展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工作,建立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發揮引導和規範作用,及時共享綜合信用評價結果,並加強結果運用。(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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