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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炒作“學區房”

2018-03-01 17:0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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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3月1日電(記者 余賢紅)日前,江西省九江市教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嚴禁房地産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仲介機構使用“名校”“學區房”等廣告宣傳語。

這份《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廣告管理活動的通知》規定,房地産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仲介機構不得在其公開銷售廣告中使用違反義務教育平等原則的廣告宣傳語,也不得在其內部發行的有關銷售彩頁廣告,或在室內打出的廣告條幅進行任何涉及“名校”“學區房”的宣傳。

通知指出,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與房地産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仲介機構簽訂各種形式的接受商品房購房戶入讀的合同或協議,嚴禁書面或口頭承諾接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商品房購房戶子女入學。

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建立健全常態監管機制,對房地産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仲介機構廣告發佈行為監督管理,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對小區教育配套存在虛假、不實宣傳,造成業主投訴及其他形式的維權行為的,列入重點監管範疇。

通知還要求,各義務教育學校發現周邊商品房有利用“學區房”等不實廣告宣傳的,應報告教育主管部門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由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依規制止、處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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