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充分體現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全國政協委員熱烈討論憲法修正案草案

2018-03-09 08:14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3月7日,在中共界別小組討論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熱烈討論憲法修正案草案,一致認為修憲符合中國現實國情。記者 彭江 攝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黨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是經過反復考慮、綜合方方面面情況作出的,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憲法修正案草案在形成過程中充分發揚民主,集中了各方面智慧,體現了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政協委員討論憲法修正案草案時認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充分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對於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政協委員們認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進一步明確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根本任務、奮鬥目標、戰略步驟,有利於更好地團結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奮鬥。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中國的安定團結、長治久安直接關繫世界上最多人口群體的生活是否幸福。無數實踐證明,我國各個時期的發展都需要有明確的思想去指引。”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專職副主席賴明表示,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勇於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鬥爭,圍繞回答好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麼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怎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個重大時代課題,提出了一系列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實踐證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最適合中國國情的,是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是中國發展的現實要求,體現了執政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

全國政協委員、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鞏富文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我國現行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但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憲法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實踐,在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憲法是時代進步的要求,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斷發展的要求。”

在當今中國,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是我國憲法的題中應有之義。

“習近平總書記到廣東代表團參加審議的時候,要求廣東的同志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真抓實幹、奮發進取,以新的更大作為開創廣東工作新局面,在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國前列。我們處在一個最好的時代,正在新的征程上向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努力奮進。”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副市長王東説,把“中國共産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入憲法,從社會主義本質屬性的高度確定黨在國家中的領導地位,使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在國家運行機制和各項制度中具有更科學的制度安排和更高的法律效力,有利於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實現全黨全國人民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一致,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始終沿著正確軌道向前推進。

全國政協委員、寧夏社科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李保平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産黨領導”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論斷,這是歷史事實和現實寫照,將其充實進憲法總綱第一條第二款,與憲法對我國國體的規定內在統一起來,是共産黨執政規律和社會主義建設規律的體現。憲法有必要將堅持黨的領導從具體制度層面上升到國家根本制度層面,使之具有更強的制度約束力和更高的法律效力,推動黨的領導通過社會主義制度的執行有效落實到國家治理的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各個方面。

在新的征程上,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根本還是要靠黨的領導、靠黨把好方向盤,對憲法作出適當修改,是保證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長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安排。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張志勇表示,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承擔著對國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領導核心和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和奮鬥目標等事關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問題作出規定的主要任務。憲法修正案草案強調中國共産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反映了民意,有助於集中力量全面推動各方面改革,引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事業平穩、健康、快速發展。“從我國法治的發展進程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貫穿始終的一條指導方針。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同時,憲法也要為堅持黨的領導提供有力法律保障。這次憲法修正案草案的內容,是保證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長治久安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記者 廉 丹 王 玥 周 琳 熊 麗 韓秉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