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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提高

2018-03-10 12:42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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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提高
每人每月財政補助提高12元

3月9日,記者了解到,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日前下發通知,2018年適當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財政補助水平及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其中,全省城鄉低保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將分別由去年的不低於250元、142元,提高為不低於262元、154元。新的財政補助水平和供養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

去年,我省連續兩次提高農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標準,由不低於2960元提高為不低於321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標準也由2016年的400元提高到430元。全年共下撥省以上困難群眾生活補助資金88.4億元。

為更好地發揮低保在脫貧攻堅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考慮到低保標準略高於今年全省預計的扶貧標準,我省再次大幅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其中,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於47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每人每年不低於345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為不低於262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財政補助水平為不低於154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此項“暖政”的實施,將惠及全省360多萬城鄉低保對象和50萬特困人員。

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處長董輝介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要求按月發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特困人員的供養資金要求按季度發放,在每季度首月10日內發放到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月發放。第一季度的提標資金要在第二季度補發到位。(記者 盧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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