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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低收入家庭老人 政府全額資助基本醫保

2018-03-15 09:01 來源: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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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下發《關於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通過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讓津籍老人以及非津籍老人都能享受到更多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推動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根據《通知》,老年人將享受到的實惠主要包括:針對困難老年人──逐步提高困難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護理)補貼標準,適時實現城鄉統籌。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貧困老年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現應保盡保,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60周歲(含)以上的老年人,在其享受原差額基礎上,按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30%增發。經濟困難老年人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的,依法依規給予法律援助,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並快速辦理。對經濟困難老年人追索贍養費等公證事項減免公證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由政府全額資助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費。推動老年教育資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開放,貧困老年人進入老年大學(學校)學習有望學費減免。

居住方面

鼓勵相關企業和社會組織通過“互聯網+養老”模式,為老年人提供精準、個性、專業的生活照料、醫療康復和緊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務。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提供延伸服務,為居家的行動不便、空巢和失能老年人提供臨時或短期托養照顧服務。支持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備康復護理設施設備和器材。支持適老住宅建設,推進老年人住宅進行適老化設施改造,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裝電梯。

出行方面

繼續實施我市65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公交車優惠政策,進一步規範敬老卡的使用管理,方便老年人出行。

就醫方面

將老年人作為重點人群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轄區內65周歲(含)以上常住老年人普遍建立健康檔案,每年為6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免費體檢,適當擴充老年人健康體檢項目。加大推進醫養結合力度,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興辦老年護理院和康復醫院,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病科。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開展簽約服務。鼓勵具備家庭病床服務資格的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內設的醫療機構,為行動不便且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加大醫保扶持力度,養老機構開辦的醫療機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協議定點管理條件的,優先納入醫保協議定點管理;家庭醫生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的醫療服務項目,符合我市醫療保險規定的,納入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研究建立針對失能人員特別是失能老年人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長期護理服務需求,減輕其護理經濟負擔。全面實現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異地退休安置、異地長期居住、常駐異地工作和異地轉診四類人員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學習方面

完善“市老年大學—區老年大學—街道(鄉鎮)老年學校—社區(村)老年教育學習中心”老年教育四級辦學體系。加強市級老年大學建設,指導和引領全市老年教育的發展。到2020年,各區至少建成1所高水平的老年大學,發揮引領、指導、服務作用;力爭各街道(鄉鎮)至少舉辦1所老年學校,作為本街道(鄉鎮)老年教育的主要場所;力爭各社區(村)有1個老年教育學習中心,滿足老年人就近便利學習的需求。鼓勵和引導職業院校、培訓機構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親屬開設一定學時的老年人護理、保健課程等相關職業技能培訓。

其他專屬服務

免費為年滿80周歲的老年人提供遺囑諮詢、預約登記、遺囑公證服務,免費為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提供遺囑諮詢、預約登記、遺囑保管服務。公路、鐵路、民航等公共交通工具要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優先進站、綠色直梯通道、協助辦理進(出)港手續等便利服務,為無人陪同、行動不便且有需求的老年人要提供重點候車(機)區、愛心座椅、輪椅等便利服務。倡導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鼓勵城鄉社區定期上門巡訪獨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幫助老年人解決實際困難。

此外,針對非津籍老人,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我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我市居民戶口(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登出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在我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依法依規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記者 韓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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