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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各代表團開始醞釀協商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2018-03-16 23: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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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從16日開始,出席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各代表團,開始醞釀協商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

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是由中共中央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15日下午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五次會議上,受中共中央委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陳希就中共中央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推薦的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人選名單作了説明。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主席團第五次會議經過表決,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人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人選,作為主席團提名,提交各代表團醞釀協商。

16日下午,各代表團醞釀協商了上述人選。

根據法律規定,國務院總理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人選,由國務院總理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提名,提請大會決定任命。

根據大會日程,17日,各代表團將醞釀國務院總理人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人選;醞釀協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人選,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人選。18日,各代表團醞釀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人選。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將於17日至19日,選舉和決定任命新一屆國家機構組成人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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