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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低工資標準從4月1日起將上調
從2300元調整到2420元

2018-03-22 09:22 來源: 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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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本市將從2018年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300元調整到2420元,增加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0元調整到21元。

市人社局介紹,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於月最低工資標準。需要説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不包含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企業人工成本等因素,既盡最大可能增強低收入勞動者的獲得感,又充分考慮當前經濟環境下企業的承受能力,兼顧了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利益。

據了解,本市其它民生保障待遇標準方案也將於本月底出臺。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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