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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四部門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2018-03-24 11:06 來源: 重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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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門聯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堅決糾正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月23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工商局從即日起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

據悉,本次專項治理行動的內容涉及多個方面。對辦學培訓場地改變建築原使用性質、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等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將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將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同上),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將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將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外語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任課教師信息等,要向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挂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自行組織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輔導、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本次專項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第二階段,2018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改。第三階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專項督促和檢查。各區(縣)專項治理方案、舉報渠道等信息要於今年5月底前報送市教委,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和《黑名單》於今年9月底前報送市教委。

市民若發現有關違規行為,可撥打市教委電話進行舉報:67005272(民教處);63855358(行評辦)。(記者 匡麗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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