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寧夏公佈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特殊群體繳費補貼標準

2018-03-28 09:58 來源: 寧夏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部門近日下發通知,公佈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特殊群體繳費補貼標準。

村幹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718元,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2577元。村幹部以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2577元。自治區財政和縣(市、區)財政補貼的分擔比例為:川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補貼30%,縣(市、區)財政補貼70%;山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補貼70%,縣(市、區)財政補貼30%。

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獎勵繳費補貼範圍為: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獨生子女戶、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兩女戶和“少生快富”戶,獎勵繳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215元,所需資金由自治區財政與縣(市、區)財政按照以下比例分擔:川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山區縣(市、區),自治區財政和縣(市、區)財政分別按照70%和30%的比例承擔。

此外,2017年度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標準為173元。各地可按照173元/月的標準計發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其中,自行調整基礎養老金的縣(市、區),可以按照本地區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標準發放喪葬補助金。(記者 喬素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