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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電路生産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明確

2018-04-02 07:50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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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支持集成電路産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發佈通知,就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進行明確,相關優惠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産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2018年1月1日後投資新設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産企業或項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25微米或投資額超過8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産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

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但未獲利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産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並享受至期滿為止。(記者 李麗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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