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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出臺落戶新規

2018-04-02 19: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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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青島4月2日電(記者蘇萬明)青島市政府日前出臺落戶新規定,對部分落戶條件進行了調整。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青島市在人才落戶、居住落戶等方面調整了具體條件。如人才落戶方面,具有正高級職稱等高端人才,憑相關證明材料即可落戶;50周歲以下博士生、碩士生,4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人員,由“先就業再落戶”放寬到“先落戶再就業”。全日制普通專科學歷取消社保年限限制。高級工繳納社保年限由2年縮短為1年。緊缺急需人才和新興産業人才落戶採取“一事一議”。

居住落戶方面,如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購房落戶,由原來要求購買100平方米無貸款新房,調整為購買單套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到90平方米以上,不再設定一二手房和有無貸款限制。

此外,經青島市、區政府同意,在該區域落戶的企業總部、科研院所、金融機構、研發中心等,其員工可成建制落戶。同時,在實施積分落戶政策的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紅島經濟區,降低積分落戶門檻,取消申請人員學歷限制,居住證和繳納社保年限均由3年縮短為1年。

按照規劃,到2020年,青島市常住人口規模達到1000萬人左右,戶籍人口規模達到850萬人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分別達到63%和75%。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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