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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 水利部聯合部署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

2018-04-03 09:27 來源: 生態環境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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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下午,生態環境部和水利部在京聯合召開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出席會議並講話,水利部水資源司有關負責同志出席。

經國務院同意,原環境保護部、水利部已于2018年3月9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聯合印發《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方案》。此次會議,是對專項行動的具體部署和動員。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不僅將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視為環保領域的重中之重,更是將這項工作提升到社會穩定和民生工程的高度。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從現在到2020年,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的攻堅戰。開展飲用水專項行動,全面解決當前影響飲水安全的環境隱患問題,不僅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更是落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決策部署的一項務實舉措。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決策部署,原環境保護部2016、2017年已經組織開展了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對地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排查整治。截至2017年底,排查發現的490個問題全部完成整治,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原環境保護部提前謀劃,于2017年12月部署全國各級環保部門先行對全國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排查,全面掌握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現狀,為此次專項行動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強調,要充分借鑒過去兩年的工作經驗,在各級環保部門目前已開展的排查工作基礎上,繼續緊緊圍繞《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聚焦“劃、立、治”三項工作內容,最終實現“保”工作目標。“劃”是指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立”是指設立保護區邊界標誌,“治”是指清理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問題。通過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保護區邊界標誌、清理整治違法項目,全面提升飲用水水源地的水質安全保障水平。

對比過去兩年,此次專項行動有不少新的特點:

一是整治範圍更加廣泛。在前兩年工作基礎上,2018年底前,要全部完成長江經濟帶縣級和其他地區地級及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2019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其他地區縣級地表水型水源地清理整治。

二是更加壓實地方政府責任。飲用水水源保護是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職責。此次專項行動方案經國務院批准印發各省級人民政府,由其負責組織制定總體行動實施方案,督促指導市、縣開展工作,核查整改情況,加強跟蹤督辦。市、縣人民政府則負責具體的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一個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建立問題清單整改銷號制度,保證每個問題都得到有效解決。

三是更加強調信息公開。專項行動要求各地政府在當地官方報紙和政府網站上開設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專欄,及時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從2018年4月起,生態環境部也將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和微博,及時公開各地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作為今年重點攻堅的“七大戰役”之一, 生態環境部將對各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開展大督查,同時對長江經濟帶地級及以上城市水源地開展“回頭看”,重點督辦各地水源地“劃”、“立”、“治”工作完成情況。對履職不力、弄虛作假、進展遲緩、水質惡化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公開約談;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地方按不同情形進行追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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