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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獨立自主自辦 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2018-04-03 20: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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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3日電 題:堅持獨立自主自辦 保障宗教信仰自由

新華社記者 榮啟涵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3日發表《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向世界講述我國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重要發展。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歷史早已證明,只有保障一國宗教的獨立自主自辦,才能實現真正的宗教信仰自由。

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是我國信教公民做出的歷史性選擇。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中國天主教和基督教長期被殖民主義、帝國主義所控制和利用,成為列強侵略中國、干涉中國事務的工具。新中國成立後,中國信教群眾明確割斷與外國教會的依附關係,宗教事務不再受外國勢力支配,開啟獨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新發展。

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是宗教良好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自古以來,宗教的生存和發展必須與所處社會相適應,堅持走本土化道路。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順應了中國人民謀求民族獨立、人民解放的歷史潮流,順應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時代要求,使中國宗教的面貌煥然一新。

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得到國際宗教友好人士的普遍理解、尊重和支持。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礎上,我國宗教界開展了一系列對外交流交往,增信釋疑,展示了良好形象。

中國根據宗教發展變化和宗教工作實際,走出了一條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進宗教關係和諧、發揮宗教界積極作用的成功道路,並將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努力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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