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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涉農縣將建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

2018-04-05 16: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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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4月5日電(記者 邵琨)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就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發佈實施意見,明確涉農縣將建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

根據實施意見,山東省將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所有涉農縣(市、區)都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設立仲裁庭,配備必要辦公設施,保障工作經費,妥善化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鄉鎮建立農村土地承包調解委員會,明確成員構成、職責、議事規則等,配備調解人員。村(組)設立調解小組或指定專人調解。

為了引導土地經營權規範有序流轉,山東各地還將加強農村産權交易市場建設,逐步實現服務範圍覆蓋所有涉農縣(市、區),重點建設縣域農村綜合産權流轉交易市場,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佈、産權交易、法律諮詢、權益評估、抵押融資等服務。同時,加強流轉土地用途管制,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從事非農建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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