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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

2018-04-08 13:1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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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經信委了解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日前我省開始組織實施國家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

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實施範圍為2015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以上的用能單位,以及指定的2015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以上不滿1萬噸標準煤的用能單位。其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報送國家發改委確認後,納入“百家”企業;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納入“千家”企業;“百家”“千家”企業以外的其他重點用能單位納入“萬家”企業。

省經信委有關人士介紹,6月底前,各設區市經信部門需會同有關部門完成本地區“萬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7月底前,省經信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完成我省“百家”“千家”企業上一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 “千家”“萬家”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考核結果將分別由省經信委、各設區市經信部門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記者 林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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